FAQ

會計服務 & 稅務服務

答:每家有限公司會在成立後約 18 個月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。 除非稅務局批准延期,否則納稅申報表必須在收到納稅表後三個月內提交。
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納稅申報表屬於違法行為,可能會導致處罰。 新成立公司的第一份財務報表可以選擇有18個月的財政年度,之後每12個月的財政年度,且所選財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。
您應該在收到納稅申報表之前儘早完成公司的會計記錄,並由註冊會計師進行審核。

答:通常以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為計稅基期。 香港公司第一年的最長稅基期為18個月。
一般法定會計年度為3月31日,比較少選擇12月31日。

當納稅申報表提交給稅務局時,估稅員將確定應繳納的稅款並發出納稅通知書。 公司必須按照指定日期繳納稅款。

答:不是。 香港法律規定,所有香港公司都有義務向香港稅務局報告其財務狀況,無論其業務是否發生在香港。 如果企業的收入並非來自香港,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免稅。

答:只要客戶提供相關信息,我們就可以代理會計、審計、報稅:

  • 上年度審計報告
  • 銀行對帳單
  • 商品銷售或收入支票
  • 採購、加工費發票或收據
  • 費用發票或收據
  • 固定資產購銷發票或收據等‥‥‥

認為這太複雜了?

Facing too many accounting regulations and documents? We will use our professional knowledge to handle it for you!

從初創到業務成長,我們將是您一流的業務合作夥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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